保健 - 第71期 - page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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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還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比如按照美國
NCCN的腫瘤治療指南,晚期肺癌患者或術後肺
癌患者,化療的週期一般不應超過4-6個週期,但
在我國,長達10個、20個週期的化療也一樣普遍
存在。
另外,按照美國NCCN的腫瘤治療指南,年
齡超過60歲,已達3A期(局部晚期)的肺癌患者,
術後不宜進行放射治療,因為此類患者的免疫力
極弱,另外患者如經放射治療,會出現放射性肺
炎,這無疑會加速老年患者的死亡。但在我國,
不少醫院為了經濟利益,對70歲以上甚至是80歲
以上的患者進行放射治療者比比皆是,這很不應
該。
有人認為,對老年癌症患者實行姑息治療,
似乎不太人道。殊不知,這時候的防守就是最積
極的進攻。如果對年長的病人“過度治療”,對任
何一個老年人來說,都無疑是雪上加霜。目前治
療癌症的常用方法,無非是外科手術、放療和化
療。其雖被稱為治療癌症的“三板斧”,但卻不一
定都適合老年癌症患者。因為有很大一部分高齡
患者通常可“帶癌生存”,此時,強求手術及放化
療反而促使病情惡化。臨床常常可以見到,老年
癌症病人的死亡不是因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
於過度積極的殺傷性治療所致。如肝癌合併肝硬
化腹水、黃疸,仍然手術和化療藥物介入,結果
導致病人肝功能衰竭而死;肺癌肺氣腫淋巴轉
移,肺葉切除後再化療,結果病人呼吸衰竭更加
嚴重;白細胞過低仍然堅持高強度化療,結果患
者骨髓衰竭合併感染高熱而死亡,等等。這樣的
治療,簡直就是花錢買罪受。
出現“過度治療”的另一個原因是錯誤觀念誤
導,是“以病為本”,而不是“以人為本”,過于強
調腫塊的消除和癌細胞的殺滅。盲目地認為腫塊
沒有了,病就好了,而結果往往是“瘤尚存,錢沒
有了,人也沒了”。癌症多是人體內環境失調引起
的,如果致癌因素不消除,機體的生理和代謝沒
有恢復正常,即使我們有能力把腫塊堅決徹底的
消滅,但因為病人機體內仍處於“宜癌”狀態而最
終難以脫逃癌症復發的厄運。所以,我們認為:
治療只是手段,救人才是目的。癌症的治療,一
定要從病因病機入手,真正做到“以人為本”,治
療上要以最大限度延長患者的生命,提高生存質
量為最終目的。這對于老年腫瘤患者來說,更是
至理名言。
“帶癌生存”不是夢
“帶癌生存”是指患者經過有效的抗腫瘤治療
後,常見的癌性症狀(如出血、癌痛、咳嗽、吞咽
困難等)消失,瘤體局部進一步縮小,癌細胞不再
擴散,病情長期穩定並趨於好轉,患者一般狀況
良好,可獨立工作和生活;換句話說就是機體免
疫保護功能大於腫瘤擴散能力,使癌細胞長期“靜
止”、“休眠”,患者處于臨床治癒的健康狀態。
“帶癌生存”是中晚期老年癌症患者得以長期存活
的出路,也是我們的科研主攻方向。爭取“帶癌生
存”是臨床醫生及老年患者在整個抗腫瘤治療過程
中的一種務實態度。臨床經驗告訴我們:“帶癌生
存”只有依靠有效的抗腫瘤治療方能實現;中晚期
老年癌症患者即使出現大量胸水、腹水或骨轉
移、肝轉移等情況,如能進行及時有效的抗腫瘤
綜合治療,大部分患者仍可獲得長期“帶癌生
存”。
“帶癌生存”有以下三個特點:第一是生存期
延長。晚期癌症或手術、放化療結束後出現轉
移、復發者,其生存期短者3個月,長者僅一
年。若能及時服用中藥,其生存期均可得到延
長,短者2年,長者6年甚至十餘年或更長;第
二是生存質量提高。晚期癌症,或癌症轉移、復
發者只要堅持服用中藥,其種種不適,包括症狀
及體征均可迅速得以改善,即使惡液質狀況也可
減輕。大多經中藥治療半年到一年後體力恢復,
飲食正常,生活不但能自理,並能戶外鍛煉,不
經點明,外人甚至無法相信其是癌症病人;第三
是腫塊依然存在。雖然手術但腫塊無法切除,雖
然經過放化療但腫塊未完全消失,或轉移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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