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主任医师 周平玉
病人问:我怀孕四个月了,最近在孕期检查时发现患了梅毒。想起来前一段时间曾有不舒服的感觉,以为是妇科病,去医院随便开了点药了事。谁知,现在竟然查出了梅毒!我心情特别沉重,把情况告诉老公后,他比较体谅,现在我们只想着如何一起度过难关。特别想请教医生:这种情况下,孩子还能要吗?分娩时,孩子是不是容易感染梅毒?现在如果服药治疗,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总而言之,现在心情很矛盾,不知如何是好,请专家指点!
首先,这位患者应该到医院对个人的梅毒病情进行详细的诊断。一般而言,如果孕妇患有早期梅毒,如未经过治疗,则危害极大,可导致自发性流产、胎儿宫内窘迫、非免疫性水肿、胎儿宫内死亡、死产以及新生儿围产期死亡,或分娩出有严重后遗症的胎儿等,而且发生的比例相当高。如果诊断患晚期梅毒,则病情对胎儿的危害相对较早期梅毒小,因为晚期梅毒患者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较早期梅毒患者少。
不管是早期还是晚期梅毒,对病情做出诊断后,应及时接受必要的治疗。妊娠期梅毒不仅要治疗孕妇本人,还要设法有效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同时治疗已感染的胎儿梅毒。治疗时医生选择药物时会考虑到两点:①这种药能杀灭梅毒螺旋体;②这种药能通过胎盘屏障且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常用的治疗药物为青霉素,这种药物在治疗妊娠梅毒及预防梅毒母婴传播中的有效性,已为50多年临床实践所证实。
特别要强调,尽早开始接受治疗非常重要。妊娠20周之前开始用青霉素治疗妊娠梅毒,很少有胎传梅毒发生。另外,由于孕妇早期梅毒对胎儿的危害性极大,早期梅毒治疗后,分娩前应每月随访1次非螺旋体血清反应试验:非螺旋体试验的抗体滴度常与疾病的活动性相关。必要时应再次接受治疗。早期梅毒孕妇还应在妊娠后半期通过胎儿超声检查来判断有无胎传梅毒。如发现胎儿梅毒的迹象,如有肝肿大、腹水、胎儿水肿等,提示胎儿梅毒治疗失败的危险性大,此时需要主治医生会同产科、儿科专家共同商议处理方案。
至于在选择分娩方式方面:孩子从阴道娩出时,有可能也会感染上梅毒,但这种可能性极小。相比之下,胎儿在宫内感染的机会要多得多。所以,梅毒孕妇没有必要采取剖宫产。剖宫产不仅不能阻止胎儿感染梅毒,反而使胎儿感染梅毒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梅毒螺旋体的主要传播途径除了性传播、母婴传播外,还有血液传播。
总而言之,如果你到现在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抗梅毒治疗,请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医生会告知你所有的注意事项,并为你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案。医生在选用药物时,也一定会考虑到你的宝宝,不会选用有损于宝宝健康的药物。如果医生告诉你能生下健康宝宝,就不用为宝宝的健康担忧。一般地说,患有梅毒的孕妇经过正规治疗,绝大多数人生产下的宝宝是健康的。